侨雄国际(00381.HK)公布,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与转让方李碧清签署了金志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目标公司20%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同意接受转让。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条款所述,转让方于协议生效后3日内,应当完成目标公司20%股权转让及移交各项文件资料等事项。而公司则需在目标公司20%股权变更过户手续之日起7日内开出价值合共港币1,400万元的承兑票据以之作为对价支付给转让方。
转让方代表于2019年2月14日向公司董事会声称已将目标公司20%股权变更过户文件交给有关部门辨理手续,并要求公司于同日向转让方开出有关之价值合共港币1,400万元的承兑票据。公司董事信任转让方代表之说法,并于2019年2月14日向转让方开出该等票据,而当中已列明,该等票据受制于股权转让协议书的条件及条款都已完成后才能正式生效。
截止公布的日期,转让方都未能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的所有先决条件,包括转让方从未将目标公司20%股权转让给公司。所以有关的目标公司20%股权转让未能完成。在过去的时间里,公司董事都有和转让方或其代表保持沟通及联络,希望尽早完成有关交易。但经过两年多的时间,董事会认为转让方无法完成有关交易,并认为该股权转让协议书属无效或已取消。股权转让协议书的条件及条款都已完成与否是该等票据生效之先决条件,因此该等票据从未生效。
公司已委托律师,向转让方要求交回该等票据作取消之用。公司已寻求法律意见并将就该股权转让协议书项下申索展开法律程序。
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与景德镇景东陶瓷集团有限公司("卖方")签署了陶瓷购买协议,卖方会向公司出售10件陶瓷。
根据购买协议条款所述,公司已向卖方开出价值合共港币1,700万元的承兑票据以之作为代价支付给卖方。购买协议的条件及条款都已完成与否是陶瓷票据生效之先决条件,而由于购买协议未获全面履行,因此陶瓷票据从未生效。
公司与卖方已达成协议,因为该等陶瓷的评估价格从来未满足董事会的相关要求,因此先决条件从未完成,双方同意另行协商购买协议的代价。而且卖方经书面向公司确认,陶瓷票据属无效并会尽快向公司归还陶瓷票据作取消之用。换言之,购买协议现已终止或取消。
文章关键词: 侨雄国际 00381 董事会 金志股权 转让 协议
2022-03-10 15:09 APP专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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